2019年11月22日,由霍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如安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被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提起公诉并被宣判的首起涉黑案件。
法院判决认为,以刘如安为首的刘氏五兄弟,为获取高额非法利益,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在霍邱县城区及周边乡镇从事赌博等非法活动并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对组织领导者刘如安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10名组织内成员分别判处14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