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给我孩子一个机会,我们一定好好教育他,让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的父亲热泪盈眶地说道。

▲党组书记、检察长徐腾飞主持公开听证会。
2月26日上午,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的盗窃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徐腾飞主持会议,案件承办人及受邀的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公安机关代表参加。该案是霍邱县检察院开展听证工作以来第一起当场决定相对不起诉的案件。


▲听证会现场。
2020年11月,霍邱某校高三学生马某某在借用同班同学何某某的手机时,在何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何某某支付宝账户内1万余元转账至自己账户。案发后,马某某在其班主任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事实,全额赔偿了何某某的损失,取得了何某某的谅解,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和审查意见,公安机关承办人发表了意见,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进行独立评议,并发表评议意见,一致同意对马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徐腾飞检察长总结了拟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当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听证会现场。

▲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进行独立评议。
当天上午,霍邱县检察院还对其他7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分别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梅恩平,副检察长谢报主持。公开听证是霍邱县检察院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深化阳光检务的重要举措,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已对24起拟相不起诉处理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