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禁毒氛围,减少毒品犯罪对青少年的侵害,6月28日下午霍邱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联合在陈埠职高开展了刑事法庭进校园活动。
开庭审理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经审理,张某某当庭认罪,认识到毒品侵害了他的身体健康,丧失了自由,伤害了家人,并表示要吸取教训,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张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有期徒刑七个月。
陈埠职高组织了150余名师生观看庭审。我院公诉科副科长李雁出庭支持公诉。庭审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对毒品犯罪的危害有了更动态、直观的感受,对犯罪行为和毒品危害有了现场具体的认识,今后一定会远离毒品,抵制毒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