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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2024年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5-0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1229日在霍邱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卢文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稳中有进。检察业务蝉联全市第一,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3起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1项省级重点研究课题顺利结项,1个团队获评全省优秀办案团队,6个集体、6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为大局服务,坚决维护安全稳定

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立足检察职能服务霍邱现代化建设。

(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霍邱合力护安维稳,加强协同配合,依法打击盗抢骗等各类刑事犯罪。受理提请审查逮捕313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87人,同比分别下降3.1%15.9%;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083人,提起公诉704人,同比分别下降31.5%35.4%。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效提升年行动,批准逮捕15人,监督立案6人。护航经济安全,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受理串通投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合同诈骗等案件13件,批准逮捕9人,提起公诉13人。

(二)创建更有温度的亲商霍邱。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严厉打击侵企犯罪,批准逮捕2人,提起公诉2人。打击治理“空壳公司”,针对电信诈骗、骗取贷款等犯罪中的“空壳公司”,监督注销9个。精准开展涉企民事检察监督,监督涉企生效裁判,制发检察建议3件,依法保护程序权益。贯彻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对民营企业家提出约见申请的,当面倾听诉求、现场交办、全程跟踪。

(三)打造更加公平的法治霍邱。积极探索轻罪治理新模式,组建轻微刑事案件办案组,集中办理危险驾驶等四类轻罪案件。构建“简案快办+矛盾化解+社会治理”一体化办案模式。轻罪案件平均用时7天,最快实现48小时结案,不捕率80%、不诉率32%,认罪认罚适用率98.6%。健全完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促成刑事和解16件;推行“认罪认罚+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治理模式,以“惩戒+教育”方式修复社会关系。全年办理相关案件88件,发出检察意见书64份,倡导被不起诉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26人次。试点开展值班律师全覆盖,每周三、周五定期安排值班律师集中提供法律帮助,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线下开展法治进校园27次、“七进”宣传33次,线上发布相关视频14期。

二、为人民司法,持续做实检察为民

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办好群众有感的民生案件。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从严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同时追究嫌疑人民事责任,起诉21人,追缴违法所得并诉请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33万元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16人,提起公诉63人,检察环节追赃挽损33.2万元。全力打击缅北电诈犯罪,批准逮捕14人,提起公诉6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人,提起公诉4人;针对网红探店广告宣传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约谈涉案网络达人,规范互联网食品营销行为。

(二)疏通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院领导包保办理复杂疑难信访案件23,对争议大、有影响的案件,组织公开听证8,让公正可感受、被认同对受理的群众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开展不起诉案件回访。了解群众对案件办理的感受和意见,促进规范办案,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推动社会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破获“十类重点案件”7起;一篇社会治理类检察信息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

(三)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7人,提起公诉19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原则,对于犯罪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大的未成年人依法批准逮捕7人、提起公诉2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5强化综合履职,积极推动从业禁止、强制报告等制度落实,封存犯罪记录、不起诉记录28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17份。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与县总工会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络、实现信息共享。开展“检察蓝”助力根治欠薪问题专项行动,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逮捕2人、提起公诉3人,支持起诉17件,助力讨薪26.2万元。关心涉案困难群体。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5件,发放救助金20.8万元。

三、为法治担当,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聚焦主责主业,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保障法律正确实施。

(一)刑事检察向优升级强化监检配合,推动反腐倡廉。积极参与医药、教育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加大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打击力度,决定逮捕7人,提起公诉10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办理行贿案件4件,录入涉案行贿人数据116人次。加强检察侦查,严惩司法腐败,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开启“轮流派驻+团队咨询”运行模式,开展疑难复杂案件会商48;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与县法院共建案件会商平台,统一法律适用、提升办案质效。对认罪认罚后仅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的,依法提出抗诉,法院改判2。守好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开展监管场所“派驻+巡回”检察,监督收监。

(二)民事检察向强加速完善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效衔接机制,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77件。监督生效裁判案件18件。深挖虚假诉讼案件线索,一举攻破郜某等人民事虚假诉讼串案窝案。助力解决执行难,开拓“党建+信访+执行监督”工作新局面,接收相关线索92办理的孔某珍执行申诉案入选省检察院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三)行政检察向实推进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开展政府履约践诺监督,督促履行涉民生领域合同标的款600余万元。积极运用大数据办案,监督终结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29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做实行刑反向衔接,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题会商,围绕交通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领域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76份。加大对行政生效裁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步监督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3件。

(四)公益诉讼向好发展聚焦历史文化保护,全面排查县内21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文庙、圆觉寺存在的保护不到位问题及时组织现场勘查,并向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履职。聚焦环境资源保护,依法维护国家利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1.3亿元、矿产资源损失费1.5亿元;与颍上县、阜南县、临淮岗控管局联合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办理的淮河船舶污染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向好,3起案件入选省检察院高质效案件,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四、为履职夯基,深化全面从严治检

提升履职能力,锻造检察铁军,不断夯实思想政治组织基础。

(一)政治立检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组织政治轮训,常态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党组周例会制度,与兄弟单位开展支部共建,通过“领学、研学、联学”等方式增强学习效果。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8件,向县纪委报备“三重一大”事项12件。

(二)人才兴检提能力。队伍建设更优化,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支持下,班子队伍实现梯队配备,平均年龄从55岁下降至43.6岁;中层干部培养稳步有序,35岁以下青年干部占比43.8%。专业素养更扎实,第一检察部被表彰为安徽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第二检察部被表彰为安徽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先进集体,第四检察部被表彰为六安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推进业务与研究深度融合,与皖西学院建立检校合作机制,培养复合型人才,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7篇。

(三)从严管检守廉洁。打造廉政文化墙,通过新春集训、岗前培训、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学习先进事迹、通报反面典型。认真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扣好干部履职“第一粒扣子”。关键节点发布廉洁提醒,警钟长鸣强化纪法意识。常态化开展检风检纪督察、重点案件评查,充分运用监督执“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树立风清气正的政法干警好形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应录尽录、实事求是”,填报相关事项51件次。

(四)阳光治检促公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1次,报备不起诉、不批捕、公益诉讼等案件323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联络座谈会2次,听证案件147件,组织参与检察工作8人次,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通过“霍邱检察”微信微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工作动态109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霍邱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等方面,还要持续走深走实。二是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要努力提升;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全面、不够协调,法律监督的质效、社会治理作用的发挥还要继续加强。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县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坚持人民属性、坚定人民立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建引领、强基固本,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持续推进现代化幸福美好霍邱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始终牢记嘱托,以更高站位强化服务保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学思践悟一体贯通,紧密结合“一地一区一极”战略定位和“53333”发展路径,做深做实“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护航重点领域改革,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认真履行“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检察职责,切实强化“三农”发展司法保障,更有力服务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

始终站稳立场,以更优履职促进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经济犯罪,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霍邱。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规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提升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水平,深化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更好以检察履职增进群众福祉。

)始终聚焦主业,以更实举措加强法律监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刑事检察切实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的监督,依法惩罚犯罪、保护无辜,不枉不纵彰显法治正义。民事检察着力加强民事诉讼监督、民事执行全程监督、虚假诉讼专项治理等工作。行政检察持续做实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扎实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一体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牢牢抓住“公益保护”这个根本,紧紧扭住“可诉性”这个关键,持续抓好法定领域办案,做优做实新领域办案,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始终夯实基础,以更大力度抓好自身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强化党组统筹、加强支部建设提升队伍素能,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加大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养力度加强自我监督,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认真落实最高检新修订的司法责任制意见和追究条例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工作,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树牢“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理念,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各位代表!风劲帆满图新志,砥砺奋进正当时。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人代会决议,感恩奋进、锐意进取,为加快现代化幸福美好霍邱建设努力奋斗!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检察护企”(第2页第2段):是最高检于20242月至12月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专项行动,旨在坚持“四大检察”协同发力,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检护民生”(第3页第3段):是最高检于20242月至12月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3.“十类重点案件”(第4页第1段):即‌扫黑除恶“十类重点案件”,包括涉及威胁安全、垄断资源、欺压百姓、煽动闹事、欺行霸市、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意欠薪等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

4.强制报告(第4页第2段):《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即“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5.封存犯罪记录(第4页第2段):是指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密封保存的制度。犯罪记录被封存的,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旨在避免前科带来的负面影响,利于改过自新并回归社会。

6.行刑反向衔接(第5页第3段):“行刑衔接”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是行政处罚与刑罚之间的衔接。行刑反向衔接即刑事司法向行政执法的衔接2023年,最高检部署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检察机关对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对于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行政检察部门牵头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机关,旨在消除追责盲区。

7.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第6页第1段):20225月,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确立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推进水利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加强对水利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保障国家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