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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2019年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9年12月29日在霍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检察长  徐腾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在市院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院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总基调,克服困难、凝心聚力、履职尽责,为霍邱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全面履职保安护稳,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

保安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342件499人,同比分别上升25.7%、36.3%,审结340件491人,批准逮捕294件429人,不批捕46件6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50件891人,同比分别上升11.9%、24.1%,审结612件821人,提起公诉561件758人,不起诉48件60人。其中,批准逮捕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两类涉黑恶重点犯罪87件151人,同比分别上升222%、135.9%;提起公诉61件150人,同比分别上升110.3%、130.8%。批准逮捕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6人,同比下降46.7%;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4人,同比下降24.7%;依法打击醉酒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提起公诉143人,同比下降20.6%。

护稳定,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结合起来,突出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5件6人,提起公诉6件7人。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双包”工作,在6名干警驻村扶贫基础上,又选派5名干警到村开展宣讲排查工作,2019年帮助脱贫13户32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严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7人,发出检察建议6件;配合开展非法采矿和电捕鱼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参与砂场建设运营环境治理,审查起诉非法采矿12人、非法狩猎7人,追诉漏犯4人,已判决17人。

促和谐,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与县教育局召开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座谈会,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联合督导,健全完善预防校园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参与校园环境治理,打击侵害学生安全犯罪,办理强制猥亵和猥亵儿童犯罪案件7件8人;加强以案释法,开展“法治进校园”集中宣讲4次。着力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专项活动,推送专题短信24期,印制职能宣传册、宣传包2.2万份,院领导分片区带队走访宣传,扎实推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完善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等制度,落实诉访分离、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措施,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39件次。坚持有错必纠,办理国家赔偿案件3件;开展司法救助专项工作,办理案件7件,已发放救助金3.3万元。坚持宽严相济,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5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促成刑事和解10人。

二、协调推进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开拓新局面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坚持把以批捕起诉、刑事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刑事检察,作为法律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对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4人,对证据存疑的不起诉26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3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撤案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犯漏罪2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2件。监督移送立案的王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犯罪八起典型案例,并在《检察日报》和安徽电视台《法治时空》专题报道。在刑事执行监督方面,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有关机关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22人;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件;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监督纠正履职不当情形7人次,纠正脱管、漏管5人次;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5件。

二是做强民事检察。着眼促进公正审判,维护司法权威,受理民事申诉案件24件,其中向市院提请抗诉6件,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加大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查办力度,办理虚假诉讼案件5件。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件。助力解决“执行难”,增强司法公信,对法院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5件。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题,与县法律援助中心协作,办理支持起诉17件。

三是做实行政检察。着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4件,均已采纳。加强食品领域监督,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并支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霍邱“美团”、“饿了么”等网络外卖平台依法进行整治,发出检察建议。对媒体曝光、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提醒,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

四是做好公益诉讼。着眼推进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0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收到回复。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活动,就城区357渠黑臭水体未经处置流入淮河情况发出检察建议,引起相关行政机关重视并着手整治。今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来我县调研时,对我院公益诉讼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认真落实重点任务,检察工作彰显新担当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先后29次研究部署、督导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38件9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4件124人,提起公诉20件110人,其中涉黑案件2件38人,提前介入4件;对侦查机关以涉恶移送审查起诉,不认定3件8人。针对非法采矿涉恶案件频发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强化犯罪预防。对涉恶案件进行梳理和“回头看”,移送线索39件;发出追诉通知书3份,追诉恶势力犯罪同伙5人。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建议1份,督促其依法查封冻结涉黑恶非法财产;在办理汪某某等人涉黑案件中主动出击,追缴违法所得105万元。

着力推进黄赌毒等专项整治。支持配合交管、交通部门于今年6月开展的105国道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击整治,坚持从严从快,共批准逮捕9件9人,提起公诉21件21人,已判决19件19人,全部建议适用实刑并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对县委县政府12月8日启动的为期六个月的G105霍邱段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快捕快诉、依法严惩,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积极参与集中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认真贯彻“严打、严查、严管、严惩、严治”要求,在此期间共办理三类案件31件59人,其中批准逮捕12件23人,提起公诉6件8人,正在审查13件28人。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积极开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教育转化工作,携手其他司法机关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适时向公安机关提出开展认罪认罚从宽的意见建议,积极与法院开展量刑沟通协商、促进案件繁简分流,在司法局支持下建立了值班律师制度。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05件229人,适用率为27.9%。今年10月,“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出台后,11月、12月适用率分别达92%和86%。

多措并举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成立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与县工商联建立了联络、磋商机制,举办了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开展交流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开展了走访、宣讲活动,院领导先后走访神虹变压器等18家民营企业,了解经营状况,提供法律帮助。创建“温暖控申”,开通涉民营经济举报控告绿色通道,确保涉民营企业案件规范高效办理;加大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针对民营企业实施的犯罪案件6件,批准逮捕39人,提起公诉42人

扎实推动司法改革落实落地。内设机构改革正式完成,将原内设机构整合为8个部门,为加强改革后垂直条线工作对接,适应捕诉一体的办案需求,建立了专司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类案件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办案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组”、“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组”、“涉黑涉恶案件检察官办公室”等多个专业化办案团队,完善办案组织,提高办案效率。“206”智能办案辅助系统投入使用,智慧检务建设逐步加强。

四、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凝心聚力展现新风貌

坚持政治高站位,推进主题教育。认真开展“严强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体现到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各方面。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两书一章”,结合8个专题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9次集中学习研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党性修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与机关工人、青年干警、中层干部和班子成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通过组织党员参观新中国成立70周年霍邱成就图片展,瞻仰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集中收看国庆大典等方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作风严要求,强化廉政建设。对照最高检巡视反馈意见省院梳理的40个共性问题,以及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督导安徽反馈意见,排查梳理、制定73项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67项。严格落实全市检察机关纪律作风深化年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职工进行约谈,严明纪律,兑现奖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结合身边发生的案件,开展不同层次警示教育10次,使干警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建立网络舆情管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实行外宣窗口统一化管理。

坚持办案抓规范,加强内外监督。组织评查案件832件,对24起案件进行了办案期限监控预警提示,力促规范化办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交办案件1件,并及时回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不捕、不诉及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等三类案件224件;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接受审议;邀请代表委员、劳模、律师、教师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观摩案件庭审等活动。在《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法律文书43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56条,推进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2019年,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各位代表委员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致以崇高敬意!

回顾2019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一些工作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业务发展不平衡。案件数量多但质量不高;诉讼监督工作滞后,法律监督刚性不足、质量不优;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基础薄弱,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仍需加强。二是队伍发展不协调。班子缺员较多,力量薄弱,亟需加强;检察人员执法能力水平与“四大检察”履职要求不相适应。三是服务大局不充分。少数干警政治站位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方式方法简单,与县直部门、乡镇和企业沟通协调不够,存在就案办案现象,没有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四是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在从严治检特别是院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监督上存在短板,没有做到常抓常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部署,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肩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一)以强化担当为使命,忠诚履职服务发展大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细落实,紧紧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继续在办案、打伞、断财上用心用力,做到精准打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深入、再突破。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犯罪,稳妥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司法,认真开展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坚持少捕慎诉,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以办好案件为基础,提升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

(二)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好捕诉一体的优势,落实随案开展监督的要求,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提升诉讼监督水平、增强诉讼监督效果。持续监督、支持民事执行工作,既监督纠正个别执行活动中出现的违法情形,又有力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切实履行好维护司法公正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检察责任,做到敢为、有为、善为,会用、慎用、用好检察建议,做到监督而不对立、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全力支持保障全县发展大局。坚持重大问题及时向委和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建立河湖长制生态检察官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为导向,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保护力度,重点深化保健食品、校园周边、农贸市场三个专项监督,持续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三)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深化捕诉一体改革,密切侦诉联系,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庭审实质化和证据裁判原则的落实,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地履行主导责任、发挥主导作用,实现罪名适用全覆盖、程序适用全覆盖,力争全年适用率不低于70%。着力提升抗诉质量,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强化审判监督实效。

(四)以从严治检为保障,推进班子队伍自身建设。以巩固、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抓手,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找准找实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反面案例和正面典型,引导检察干警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始终坚守人民立场,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难事,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位代表!实干成就梦想,实干才能自强。机遇从来只给予那些勇于正视困难、自强不息的人。新的一年,我们将学思践悟、提升能力,着眼监督、加强自律,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新时代幸福美好霍邱贡献力量!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危险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诉访分离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更好地综合运用法治的方式来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3.“四大检察”2018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实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的新的法律监督格局。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四大检察”第一次写进关于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决议。一是刑事检察,包括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刑事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以及根据市检察院指派对徇私枉法等14个罪名的侦查权等;二是民事检察,监督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是否合法;三是行政检察,对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四是公益诉讼检察,包括民事公益诉讼(职权范围: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和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行为)和行政公益诉讼(职权范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

4.八起检察机关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犯罪典型案例:2019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八起检察机关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犯罪典型案例,分别①北京王爽、谷小伟生产、销售假药抗诉案,②北京孙庆、白冬双非法经营、销售假药案,③上海孟新保等销售伪劣产品案,④上海郝连杰、潘同刚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⑤江苏冯春兰、姚勇军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⑥安徽王其团、张家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⑦湖南湘阴县电视台虚假药品广告案,⑧湖南湘阴县电视台虚假药品广告案。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新增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对于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该制度系独立于自首、坦白外的新的从宽制度。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充分发挥刑罚的惩罚警示和教育矫治功能,鼓励和促使更多的犯罪人认罪服法,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这既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的重要体现,也是司法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2019年10月11日,为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出台《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6.“206系统”:是由科大讯飞与上海市公检法机关共同研发的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2018年3月,206系统在上海全面推广应用。随后,该系统在省委政法委主导下于安徽试点并推广应用。

7.智慧检务:是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高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服务、决策的智能化水平,内部服务检察干警办案办公,外部服务人民群众,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一种全新检务运营模式。

8.捕诉一体改革:即对原侦查监督部门行使的审查逮捕权和公诉部门行使的审查起诉权进行合并,实行一个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由同一个检察办案主体承办的新模式,旨在适应检察改革新形势,提升办案质量和检察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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