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018年8月1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腾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2018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稳中有进,为霍邱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依托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积极服务保障“三大战役”。一是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经济犯罪,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结合起来,防范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戴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快审快捕,7天审结42册卷宗,依法批准逮捕3人;涉案9人中,已起诉到法院6人,另有3人正在审查起诉。今年6月,受理一起网络诈骗案件,依法批捕黄某等海南、广东户籍犯罪嫌疑人8人。二是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大环境污染治理监督、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力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分别为失火毁林案、非法捕猎濒危野生动物案和非法采矿案;受理滥伐林木类审查起诉案件2件7人,审结并提起公诉1件5人。三是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积极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主动适应监委办案新模式,建立健全监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的有效衔接机制,设立职务犯罪办案组,专司该类案件批捕、起诉职能。共办理监委移送留置案件2件2人,均已当庭作出有罪判决,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表示服判,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坚持控申、侦监、公诉三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协调配合,完善会商机制,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合力。依法受理、严肃对待举报线索,提前介入,及时提出取证建议,做到快审快捕。已批准逮捕恶势力性质犯罪案件2件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件5人,其中一起为开设赌场犯罪,一起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犯罪,目前均在进一步审查中。
抓紧抓实系列专项工作。一是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今年5月,倍受群众关注的一起生猪屠宰前注射药物后注水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宣判,王某某、张某某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是开展环境保护领域的检察监督工作,落实省院《关于在安徽省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中加强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在与县环保局共同协商研究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成立派驻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把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三是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对近四年所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四类人群进行重点救助,目前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8人,县委政法委已批准救助4人。
(二)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0件15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6件96人,不批准逮捕40件51人,批准逮捕率为63.3%。其中,刑事和解不捕17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16人,证据不足不捕1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14 件381人,提起公诉241 件282人,不起诉22件26人。其中,情节轻微不起诉20人,证据不足不起诉6人。已作有罪判决218件 275人,有罪判决率100%。追诉漏犯漏罪6人;审查判决裁定218份275 人,依法提请抗诉1 件 1人,市中院已改判。依法严厉打击危险驾驶犯罪,提起公诉110件110人。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对3起生效的判决、裁定案件进行监督,依法提请市院抗诉2件;监督法院执行活动2起,发出检察建议2件;监督行政违法行为5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市院和省院均批准同意我院起诉,包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其中1件法院已判决支持诉讼请求)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办理市院交办民行案件4件,己办结3件;支持霍邱县兴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安徽某机械公司偿还代偿款一案获得胜诉,挽回国有资产损失870余万元。
加强控告申诉监督。共接待群众来访36人(次),受理并办理各类案件25件,其中国家赔偿1件、司法救助8件、民事行政监督5件、刑事不立案监督4件、刑事立案监督1件、刑事申诉复查1件,转县监委1件;办理市院交办案件3件。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开展“深督导、重化解、促落实”专项行动,对涉及我院的两起涉军信访,逐案落实包保责任,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努力化解矛盾。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为看守所在押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制教育16场次,检查纠正社区矫正违法情形4件,纠正脱漏管人员2人。与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3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3次。派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荣获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三)落实改革强检,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
一是推进检察官队伍建设。我院现有编制67人,员额检察官25名,员额占比37.3%,全部按要求安排在业务和综合业务岗位。落实员额制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按照省、市院方案开展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今年初省院批准我院3名检察官助理入额,其中2人按照规定于3月5日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二是推进新型办案机制建设。依照员额检察官办案职权清单履行相应的办案决定权,构建“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管理模式。落实省院《安徽检察机关关于员额内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的规定(试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定期上报、公示办案情况。上半年,5名院领导累计办理包括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案件67件。
三是推进科技强检工作。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流转案件416件,扫描制作并上传电子卷宗289件,对办案情况实行流程监控。上半年,对75起案件进行了办理期限预警提示,无超期办案情形。加强检务工作区建设,拟根据现有条件,按照省院要求对控申接待大厅和案件管理中心工作区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促进司法便民,提高办事效率。加大智能语音应用力度,逐步推进智能语音输入法、智能语音辅助办案系统的使用。
四是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后的自身适应性改革。今年3月12日,全省留置第一案——薛某某贪污、受贿案的当庭宣判,标志着霍邱留置案件的办理实践已经走在了我省前列。从提前介入、指导收集证据到受理案件、构建对接程序,再到审查起诉、决定逮捕、换押讯问、支持公诉,经过一步步摸索与实践,我院建立起了一套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快捷通道,为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监委移送留置案件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宝贵经验,阜阳、合肥、亳州、舒城等地的检察机关先后来我院考察学习。6月26日,今年全市第一例公诉观摩庭在霍邱开庭,我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受贿案得到市院充分肯定,全市检察机关20余名公诉人到庭旁听、现场观摩,并进行庭后评议。这两起案件均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获得一致好评。
(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指示精神,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不懈抓好机关党的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红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举办新时代传习讲堂、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和召开干警大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干部任免,切实解决干警职级等历史遗留问题,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内部环境。在县委和县人大的关心支持下,今年3月一次性解决了17名干警的职级待遇,其中4名正科,13名副科;提拔任命了2名检委会委员和2名检委会专职委员。同时,为了优化中层结构、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今年5月提拔任命了4名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担任部门副职,其中2人分别主持部门工作。目前,又有4名部门副职人选正在按规定程序进行办理。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今年是全市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年,突出解决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以及机关“慵懒散”现象,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为此,自去年底开始,我院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强化督察,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和队伍管理。一抓建章立制。年初,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决定》,并召开纪律作风建设推进会,严格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执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慵懒散”等机关陋习。二抓监督执纪。实行院领导分月带班督察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执行纪律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一律通报批评,同时将每月考勤情况与绩效工资奖金挂钩,兑现奖惩;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坚持干部约谈制度,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抓规范司法。持续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案件评查、专项检查,继续在规范司法理念培树、制度执行刚性、利用信息化规制司法行为等方面用心用力,确保规范司法标准不降、常抓不懈。上半年,组织开展案件评查4次,评查案件218件,公开法律文书212份、重大案件信息3条。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比较突出。领导班子平均年龄超过52周岁,部门正职年龄最小的为42周岁,没有形成梯队;25名员额检察官中49周岁以上的14人,年龄结构不合理。二是目前我院实有67人中有10名自收自支工人,其中9人系退伍军人安置,他们的工资福利均从办公办案经费中进行列支。面对司法、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财务实行预算审批的新形势,这些人员的管理带来了新问题。三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加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实践中运用抗诉、纠正违法等刚性监督手段仍显不足。四是干警的大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就案办案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我们将根据县委和上级院部署,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有重点、有层次扎实推进下半年各项检察工作。
(一)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中心,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金融犯罪、涉企犯罪、电信和网络诈骗犯罪,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着力打击扶贫领域刑事犯罪,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加大生态系统司法保护力度。
(二)抓牢工作主线,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推进法律监督矩阵建设,一是推进控告申诉监督,加快检务工作区改造,加大刑事申诉复查、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积极构建为民、便民的法律监督前沿阵地。二是推进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有案不立、插手经济纠纷、刑讯逼供、枉法裁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持续巩固法律监督的重要堡垒。三是推进民事行政监督,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手段强化监督刚性,切实提升公益诉讼能力和水平,积极发挥派驻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作用,加强对环保领域的监督,做强做好法律监督的新领域新重点。四是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强化刑罚交付、变更执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和财产刑执行等工作,着力夯实法律监督的最后防线。
(三)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队伍。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检察队伍建设各个方面。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入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狠抓司法责任制度落实,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带领全体干警,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检察职能,为法治霍邱、美丽霍邱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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