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民事检察
民事检察
霍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两起案件听证会
时间:2022-06-30  作者:  新闻来源:霍邱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628日,为了进一步打造精品民行、创建温暖控申检察工作,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案件举行了听证会。该院三名听证员、案件申请人的代理人及其他当事人参加了听证会。

   

  

  ▲党组书记、检察长卢文峰主持了一起民事监督案件的听证。

   

  检察长卢文峰主持了一起民事监督案件的听证。该案系原告张某某诉被告赵某某等人退伙纠纷一案,霍邱县人民法院于2016810日民事判决书,判令赵某某支付张某某工程补偿款50万元。判决已生效,申请人赵某某不服,以发现新证据为由向该院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规定,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的监督,实行立案前置,由控申部门决定是否受理。听证中,卢文峰检察长就案件的基本情况、法律适用及检察机关能否受理的程序性问题进行了释法说理。申请人的代理人及其他当事人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梅恩平主持了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听证。

  副检察长梅恩平主持了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听证。该案是该院在办理贾某某交通肇事案中,发现被害人李某死亡,其近亲属范某某没有得到民事赔偿,被告人被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社会矛盾未能得到化解。被告人及被害人近亲属均是年老体弱、依靠政府救济的独居老人,生活困难。该院拟对被害人近亲属予以司法救助,也是对是否应当给予司法救助的首次听证。

  参会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和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后,进行独立评议并分别给出意见。承办检察官将在充分考虑听证员意见的情况下,按程序对案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公开听证是新时代检察机关转变司法办案观念、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外部监督的创新举措,能够充分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加强与当事人的面对面沟通,有效地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