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史灌(泉)河(固始-霍邱段)初见成效。3月1日,霍邱县检察院与固始县检察院及相关单位到史灌(泉)河(固始-霍邱段)进行实地巡查,发现位于霍邱县境内临水镇自来水厂取水口,有网箱养鱼,存在氨氮超标污染水质的情况。经调查了解,该网箱养鱼的河段位于固始县,霍邱县检察院随即将相关调查材料移交给固始县检察院办理。

(拆除前)
固始县检察院依法查明,因固始县大莲渔业有限公司非法养殖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以及行洪安全受到妨害,分别向固始县环境保护局和固始县三河尖镇人民政府发出督促整改检察建议。

(拆除后)
截至目前,固始县大莲渔业有限公司已将河道内设置的网箱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