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霍邱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股与霍邱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共同赶赴三流乡某村委会,为申请司法救助的申请人一家送去救助金五万元,并发放检察宣传资料。

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受害人程某某为未成年人(2009年出生),被侵害后已经花费大量医药费未能治愈,其家庭贫困,且未获得被告人的赔偿。根据该线索,霍邱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派员走访村委会了解情况,到家庭实地查看,发现程某某一家是霍邱县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刚刚脱贫),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报告,获得政法委的支持和批准。
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在严格执法办案中的同时充分释放司法善意,通过司法救助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今后将进一步加大为人民服务的力度,努力保障辖区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