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霍邱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1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王某及其监护人开展回访帮扶活动。
检察官来到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家中,与王某面对面谈话,了解近期思想、生活等情况,告诫王某要积极履行社区矫正期间应尽的义务和注意事项,鼓励其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治观念,一定要积极配合矫正改造。了解到,王某家庭情况特殊,自幼丧父,母亲离家出走,王某与其弟弟妹妹三人跟随年迈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检察官还为其送去了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