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0日,由我院提起公诉的原霍山县财政局局长翟某某(副处级)受贿一案在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我院作为“观摩示范庭”,检察长李宝元亲自到庭旁听并邀请了省人大代表李宏芝、时争秒、市人大代表方磊、方配秀、县政协委员陈寅等共30余人旁听了法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举证详略得当,环环相扣,形成无懈可击的证据链条,质证条理清晰,论述充分,逻辑性强。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突出辩论重点,与辩护人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辩论,由于公诉人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庭审准备充分,因而出色完成了出庭任务。副检察长高广武就定罪和量刑发表公诉意见,义正言辞、发人深省,做到了释法说理同步,法制教育跟进,使被告人当庭流下悔恨的泪水,并对办案人员的教育、公正表示了谢意,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针对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经过合议庭合议,审判长当庭发表完全赞同公诉人意见、驳回辩方观点的庭审小结。
此次观摩庭活动,把鲜活的案例带到群众的生活里,既有效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又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对于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机关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