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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霍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18-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印发2018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财预[2018]7号)和《霍邱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财预〔2018〕16号)要求,现将霍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括: 

霍邱县检察院2018年预算为检察院本级,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霍邱县检察院地处霍邱县城关镇蓼城路,下设18个科室,现有在岗在编检察干警70人;职工11人;聘用人员4人。我院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执法规范化理念,各项检察工作成绩显著。  

二.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霍邱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 (一)在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履行职责对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对贪污贿赂.厄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读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本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四)按照法律规定关于受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里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本县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功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按照管辖范围,对本县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本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本县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本县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市看守所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负责对监管改造场所工作人员中的贪污贿赂、“侵权”、读职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被监管改造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受理被监管改造人员及其亲属的控告、申诉。 (七)依法对本县人民法院的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实行法律监督。 (八)对本县人民法院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或裁定,提请抗诉。 (九)依法受理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十)向上级检察机关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以及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项工作,依法建院从严治检。 (十一)规划、管理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和保密、文秘等项工作。 十二)负责其它应由霍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三.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霍邱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扎实做好平安霍邱、法治霍邱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霍邱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霍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在职在岗人员85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46人(已纳入社保)。2018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一)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13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890.3万元,罚没收入80万元,上级拨付政法专项经费36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6万元,增长1.2%,主要是人员增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等原因使预算收入增加。 

(二)2018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支出13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0.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9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2万元,定额公用支出170.9万元;项目支出(办案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36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6万元,增长1.2%,主要是人员增资及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等原因使预算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预算      

检察院2018年未安排购买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故2018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检察院2018年需要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支出有60万,主要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及保安物业管理等费用。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根据《霍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划转工作试点实施方案》(霍政办[2013]33号)文件规定,霍邱县检察院部门办公等房屋由县资产中心统一管理。     根据《霍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邱车改组[2016]5号)文件规定,霍邱县检察院部分车辆交由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霍邱县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69万元,上年预算69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5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