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检发〔2018〕25号
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本院各部门:
2017年,在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平稳有序发展。为表彰先进、激发干劲,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2017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集体3个
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案件管理中心。
二、先进个人11名
朱颖、李显奎、邓倩倩、曾祥云、王士生、文晓艳、从光磊、苏成厚、赵梅、邢涛、郑田远。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扬成绩,再鼓干劲,再创佳绩。其他部门和干警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团结拼搏,争先进位,努力为霍邱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霍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