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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间:2018-09-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发〔201825

 

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本院各部门:

2017年,在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平稳有序发展。为表彰先进、激发干劲,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2017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集体3

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案件管理中心。

二、先进个人11

朱颖、李显奎、邓倩倩、曾祥云、王士生、文晓艳、从光磊、苏成厚、赵梅、邢涛、郑田远。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扬成绩,再鼓干劲,再创佳绩。其他部门和干警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团结拼搏,争先进位,努力为霍邱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霍邱县人民检察院